玉林市交警部门在开展奋战五十天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中,掀起了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高潮。针对辖区涉摩托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严格实施“无证驾驶一律拘留”。
玉林市交警部门对此专项行动的态度坚决,在3月4日至3月9日短短5天时间里,共查获11名无证驾驶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以下是此次被查处的无证驾驶人员事件:
3月4日上午8时55分许,梁某在玉林市人民路工业品桥头路段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EX256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4日上午9时20分许,晏某在玉林市一环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2Z8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4日下午16时30分许,陈某在玉林市一环路帝皇宾馆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5日上午9时20分许,陈某在玉林市教育西路汽车总站侧门附近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ET28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5日上午9时55分许,彭某在玉林市一环路检察院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09L4397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9日上午8时25分许,吴某在玉林市教育西路汽车总站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鄂F/BU80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9日上午9时05分许,陆某在玉林市人民路万源酒店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20P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9日上午9时25分许,冯某在玉林市火车站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2BT5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9日上午9时30分许,陈某在玉林市人民东路万源酒店门前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EY50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9日下午15时30分许,李某在玉林市一环路州佩八运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SH65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3月9日下午15时40分许,李某在玉林市一环路州佩八运门前路段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K/7BJ6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玉林执勤交警查获,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
通过此次开展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玉林辖区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也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