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广西各级交警部门为了切实抓好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促进全体民警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转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根据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陆兵主席及公安厅陆炳华厅长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韦宁贤就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出了“九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广大机关民警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民警们的思想素质。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和“求真务实”专题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在广大民警中开展宗旨观、法制观教育和《行政许可法》学习系列活动,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群众参与,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权力必须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二)进一步敞开大门查找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查找问题是基础。要按照少应酬,多学习;少空谈,多实干;少坐班,多调研;少说“不”,多说“行”;少回避,多挑担;少谋人,多谋事;少享乐,多奉献的“七少七多”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广开言路,收集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在本单位内部,利用部门之间比较了解情况的有利条件,鼓励部门之间以适当的形式相互提出建议,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征集改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二是敞开大门,走出机关,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服务对象中去,面对面地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网络、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四是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五是接受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各单位和个人针对机关作风查找出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
(三)进一步抓好机关各项制度建设。要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解决好“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要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具体制度。有的制度已建立了,要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突出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做到廉洁高效。要强化执法监察,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要制定依法办事的规章,做到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要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对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追究,严肃处理。各单位要通过效能建设,在依法行政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五)进一步改革审核、审批制度。要简化办事程序,坚决改变办事环节多、层层把得太死的积弊,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把与人民群众直接面对面的窗口单位作为改革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对行政权力运作进行有效监督制约,根本的目的是让群众知情。相关的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办事要求、收费标准等能公开的都要尽可能公开。不仅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和结果,而且要公开办事机制和结果的由来,增加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当前要把群众、基层关心的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等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不能搞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
(七)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同时还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凡是违反有关规定,影响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人和事,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要向社会公布效能建设监督电话,建立专门的监督信箱,收集基层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举报,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检验效能建设成果。
(九)进一步推进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各工作组赴各地督导交通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将转变作风加强机关效能活动任务一并带下去,利用空余时间自学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及《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活动的进展情况,用实际行动投入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将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