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督查工作会议
2007-09-10 来源: 作者: 浏览: 次
9月4日上午,广西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督查工作会议在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对即将赴全区各地督查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组同志进行动员和学习培训。自治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督查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长韦宁贤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韦宁贤总队长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出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开展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时间、内容、措施、重点。韦总队长强调,这次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是空前的,它是“城乡清洁工程”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是治理“五乱”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极好契机。要牢牢把握这次难得的机遇,要增强责任感,对各地、各部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各地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韦宁贤总队长对督查组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关于在全区城市(县城、城镇)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的指示、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在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二是要跟踪了解各地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程。在督查工作中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对督查资料要认真保管,做到有理有据。
三是加大督查工作的指导和工作重点的把握。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创建“平安畅通高速”暨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决战七十天”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是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第一战役的主要内容,要统筹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区各地开展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总队抽调人员组成自治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各地开展城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办和指导。同时抽调杨家良调研员等14名同志及总队特勤队组成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组,督查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起至明年11月这一年半,督查组及局特勤队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全力以赴做好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督查工作。
四是第一阶段的督查工作重点是检查各地对全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是否召开会议进行了贯彻动员、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气氛是否浓厚、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就本地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准备采取什么工作措施或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等。各督查组要携带摄影机、照相机赴全区各地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要有分有合,明查暗访,所拍摄的资料将作为督查结果的直接证据。
五是要加强信息反馈。每次督察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将督查结果及相关资料及时反馈到自治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整理后通过“城乡清洁工程”简报《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刊》通报全区。要严格执行城镇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跟踪了解各地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程,促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