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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接力传递活动期间禁止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通行我区高速公路的临时交通管制公告

2008-06-04 来源:  作者:   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
 
关于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接力传递活动期间
禁止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
通行我区高速公路的临时交通管制公告
 
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接力传递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广西高速公路全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措施如下:
一、管制时段
2008年6月5日0时至6月9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广西高速公路全线。
三、管制对象
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含原已批准通行车辆和空载车辆)。
临时管制期间,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广西高速公路行驶和停放。已经进入的,要尽快由最近出口离开高速公路绕行其他线路。
所有通行广西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乘车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广西高速公路交通民警的指挥,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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