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
关于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接力传递活动期间
禁止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
通行我区高速公路的临时交通管制公告
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接力传递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广西高速公路全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措施如下:
一、管制时段
2008年6月5日0时至6月9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广西高速公路全线。
三、管制对象
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含原已批准通行车辆和空载车辆)。
临时管制期间,所有运输剧毒危险品、化学品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广西高速公路行驶和停放。已经进入的,要尽快由最近出口离开高速公路绕行其他线路。
所有通行广西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乘车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广西高速公路交通民警的指挥,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