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于2008年7月18日至27日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暨高速公路“反超员”集中整治行动。区域集中整治由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组织,广西交警结合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整治。
一、重点管控路段
1、高速公路全线,重点监控防城港、防城、崇左、柳州鹿寨、贵港大岭、河池都安、宜州等高速出入口。
2、南宁市南建路-白沙大道-壮锦大道-机场高速路段、环城高速以及城市主要出入口。
3、百色市连接外省的国道324、323线、G075线路段和主要省道。
4、河池市国道210(G050)南丹至都安段。
5、桂林市国道322线桂林北至全州段。
6、其它省际公路卡口、各市、县城区出入口和辖区内重要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仓储、使用企业周边道路。
二、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不配备押运人员、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等。
2、加大对高速公路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重点查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